发电机组电池的正常充电:
蓄电池活化启用后,在以下情形下进行的充电,称为正常充电。
1、当电池已放完电(应在24h之内进行)。
2、部分放电或小电流间隙式放电,虽然放电容量未达到额定容量的一半,但放电后搁置时间超过一周。
3、一个月内蓄电池未放电。
正常充电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回复铅蓄电池的容量,以免使电池因长时间处于放电状态而损坏。正常充电可以用两阶段恒流充电法、先恒流后恒压充电法以及快速充电法等。采用两阶段恒流充电法时,第一阶段用10h率电流充电,直到单格电池电压达2.4V,这一阶段一般延续5-6h。第二阶段用20h率电流充电,直到充电终了,这一阶段一般延续8-10h左右。